市人大常委会对马龙区贯彻实施《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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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马龙区贯彻实施《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6-16    来源:马龙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李国顺

  近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创文办、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马龙区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检查组先后到马龙区盛水湾三期、滨河小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机关、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等地,实地查看了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交通秩序整治、噪音污染防控、文明施工、街巷治理、殡葬改革等情况。检查组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所到之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汇报,走访职工群众,查看文件档案,详细了解《条例》实施后的宣传度、知晓率,以及相关部门执法工作情况等。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实际,畅所欲言地交流了《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做法和感受,毫不忌讳地查找存在的不足,并切合实际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马龙区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做的大量工作:区委、区政府班子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齐抓共管格局已经形成;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形式多样灵活,《条例》宣传贯彻已经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效果明显。但仍存在宣传教育深度、广度有待增强;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健全;执法查处力度有待加强等不足。

  在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的同时,执法检查组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增强宣传力度,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做到各行各业、各部门、各群体入心入脑,家喻户晓。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职能部门的统筹力度,形成合力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形成共管、共治、共抓的格局,确保《条例》执行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好人榜、典型榜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媒体传播正能量,用正反两面典型引导教育群众。把“好经验”、“好典型”融入到《条例》的宣讲解读中,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让老百姓入脑入心,着力提高知晓率,实现全覆盖。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的养成,依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推动全区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强化建设,补齐短板。针对少数市民素质不高,部分小区住户存在乱丢垃圾、乱晾衣服、不按规定停车等现象。及时补齐小区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居民服务的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充分发挥科技管控的作用。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作用。加大对公园广场、小区、物业公司的督促检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机关干部带头做表率、作示范,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切实破解《条例》执行中的处罚难问题。将《条例》的贯彻施行与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及制定村规民约相结合。切实破解《条例》执行中,治安处罚条例之外,不讲文明、不守规矩的极端不文明行为。统筹协调,注重结合。坚持把《条例》的贯彻施行,与打造美丽县城、乡村振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相结合,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注重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素质有机结合,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