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解答(二)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解答(二)

发布日期:2021-07-14

  一条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两个共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个大事: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

  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三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

  三和: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相三交: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

  三个特别:民族地区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

  四个重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

  四个共同: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四共: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四个体系: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民族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民族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民族法治保障体系。

  民族工作四支队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队伍、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

  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五个维护: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五个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六个相互: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各宗教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遏制境外宗教极端思想影响。

  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

  宗教工作的四个关系: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