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发挥职能优势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见实效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发挥职能优势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见实效

发布日期:2021-08-06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曾国生 阚绍登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创共建,做到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扎实推动全市和人大常委会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在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_副本.jpg

在曲靖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依法履行职责,助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通过执法检查、听取报告等方式促进全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202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4月份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上听取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存在问题形成审议意见,督促政府职能部门限期办理,有效促进民族教育健康持续发展;6月份,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了全市民族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年度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份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全市创建工作把脉点穴,积极推动全市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另外,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把《关于支持帮助马龙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积极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职能优势,力争使马龙区的创建工作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7月20日,市人大到小百户镇打鼓村就《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_副本.jpg

7月20日,市人大到小百户镇打鼓村就《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挥职能优势,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坚持好用管用、务实有效的原则,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确保立出高质量的地方法规,实现以良法促善治。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要求,及时调整2021年年度立法计划,把《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作为立法项目,并充分考虑将民族团结进步因素融入其中。将《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按照立法为民的原则,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近三年来,市人大先后对5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力的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健全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共接待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300余件,妥善处置或交办涉及民族因素的100余件,有效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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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共创共建,助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进步。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选派精干驻村工作队到师宗县彝汉杂居的小黑纳、扯乐两个村委会,协调投入资金430余万元,发展生猪养殖,食用菌、工业大麻种植等产业,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实现户均增收4000余元,实现了脱贫致富路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目标;协调项目资金近700万元,打通多年困扰群众的3条村际道路7.8公里,硬化村庄道路10公里,改造农村电网890米,完成CD级危房改造142户,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程85户,新建、改造校舍、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让农村人居环境大为改善,使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1年,重点与创文包保的马龙区王家庄街道胧胯社区土官寨居民小组、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的师宗县雄壁镇小黑纳村协调联动,以上率下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每月进行一次督促指导,积极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力推进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