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到曲靖开展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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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到曲靖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0-10-16    来源:珠江网    作者:徐 武


  10月1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云率调研组一行到我市开展《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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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情况,并就《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执法权限、执法规范、执法协作、执法保障、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内容,在科学性、操作性、可行性、实践性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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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强调,制定地方性法规要依据上位法,并结合曲靖本地实际情况,体现城乡差异,呈现地方特色;要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条款,深入研究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努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的公众参与度,增强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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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尚鹏主持座谈会,并表示将认真梳理汇总调研组的意见建议,吸收到立法工作中去,使条例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前瞻性。

  据悉,到2018年底,曲靖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21.59平方公里,是1978年的13倍,城市建设从扩围延伸向品质提升、管理规范、区域融合转变,城市化进程正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提升转变。因此,制定《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是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创文工作的客观需要。通过制定《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此规范城市管理者的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规范、廉洁、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