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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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8-03-29    作者:徐 武

省人大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谭丛作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云昌作讲话
 
  3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谭丛率调研组到曲靖,就指导修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云昌参加会议。
  会上,曲靖市人大环资委就《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草案)》第一次审议意见作了说明。与会的省调研组成员、立法咨询专家、起草组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立法体例、立法技术、是否违背和重复上位法等方面对《条例(草案)》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条例(草案)》各条款内容的合法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了认真讨论论证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谭丛指出,《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草案)》是曲靖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对曲靖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但由于该条例没有上位法,并且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较多,所以条例的制定既是新课题,也是新挑战。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做好条例制定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条例》立法进程,提高条例的质量,使条例更具有可行性。
  为落实省人大调研组的调研建议,董云昌要求,要认真梳理和吸收本次调研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调整和细化要修改的条款,进一步理顺《条例(草案)》层次、逻辑关系,形成新的修改稿,为下一步的讨论论证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