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到陆良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到陆良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9-10-31    来源: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冯晶玲


  为做好《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10月30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陆良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在县人大常委主任骆德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斌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星鈜的陪同下参观了数字化城管指挥大厅现场,了解了陆良县在数字化管理城市过程中的做法、经验。


_DSC7817_副本.jpg

_DSC7841_副本.jpg

_DSC7901_副本.jpg

_DSC7834_副本.jpg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朱斌红汇报了陆良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从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上位法情况及处罚情况、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和权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难点、盲点及存在的困难和难题做了汇报,并提出立法建议,建议明确执法范围和工作边界;建议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议规范执法措施;建议规定执法保障;建议规定法律责任。


_DSC7863_副本.jpg


  座谈会中,骆德刚建议在明年城市管理工作立法中,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纳入城市管理立法中,通过强制规定引导市民参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建议将各部门职能整合作为立法的核心,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政出一门,一个部门统一指挥;建议出台一个针对城管尽责尽职工作的免责机制,保护城管合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_DSC7884_副本.jpg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对陆良县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陆良县城市管理底子好、基础工作扎实,市容市貌整治成效明显,数字化管理城市走在前列,值得学习和借鉴。但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投入保障不足、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陆续暴露出来,亟需出台一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程序法,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破解综合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各部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立法提供很多有效建议。调研组将多方听取立法建议,总结各地经验做法,为立法立规打牢基础。通过立法更加明确执法主体、提供更加详实的执法依据、指导更加规范的执法程序,促进城市发展朝着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迈进。

  座谈会上,程星鈜、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综合管理局、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提出具体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