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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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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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曲靖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曲靖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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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缪应虎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近年来,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不断完善,社会组织自治功能逐渐成熟,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但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加剧,原有的纠纷化解机制已不能适应社会急剧转型、纠纷日趋多样复杂的形势需要,在国家层面尚未对多元化解纠纷立法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经验做法予以总结、固化和提升,通过发挥立法指引作用,强化党委领导,政府推动,调动非诉讼解纷资源和力量,畅通和引导公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加强诉源治理,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平台,为节约司法成本,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夯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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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分为8章,包括总则、和解与调解、仲裁与公证、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程序衔接、保障制度、监督管理和附则,共54条。《条例》坚持从曲靖市实际出发,注重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明确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二是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推动完善仲裁与公证体制机制,四是健全完善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五是明确多元化解纠纷衔接机制,六是完善相关保障性制度,七是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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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曲靖日报、曲靖市广播电视台、珠江网站、曲靖M、麒麟融媒体中心10家新闻媒体参加会议,并围绕进一步发挥司法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情况、曲靖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开展情况、曲靖市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设立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