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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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科学、合理地安排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2025年度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稳中求进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问题,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地方立法凝聚曲靖力量、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为谱写新时代曲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立法重点,充分考虑立法时机和项目成熟度,对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作如下安排:

(一)审议项目(1件)

《曲靖市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

拟安排在202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务局、市司法局)。     

(二)调研项目(1件)

    《曲靖市经营性场所餐厨垃圾管理条例》

拟安排在2025年4月开展立法调研(牵头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司法局)

审议项目要成立法规草案起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起草单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司法局、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人员以及专家组成;要做到任务、班子、人员、经费、时间“五个落实”,保证按期完成法规草案起草任务。

调研项目的调研单位应当抓紧开展调研和草案起草准备工作,在立法条件成熟时,可以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年度立法工作推进会,对年度立法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对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和落实,推动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实施。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坚持提前介入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法规所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起草工作,确保法规草案起草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积极回应立法需求,又要尊重立法规律,从立法项目的重点工作环节、重要制度设计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精细化立法。

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继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做好法规草案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工作,听取基层群众“原汁原味”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发挥相关领域或者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作用,邀请代表参加座谈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充分听取和研究代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促进人大代表之家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融合建设工作,鼓励代表积极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扩展代表和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

五、强化立法工作能力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强化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探索依申请审查、主动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联合审查等审查方式的综合运用,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反馈及公开工作。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整合立法力量,提升立法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加强立法理论研究,认真总结立法经验,广泛学习借鉴外地立法经验,不断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