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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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工作进行交接

发布日期:2026-05-15    来源:曲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5月14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对《曲靖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进行交接。

  根据新修订的《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条例草案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一审,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联合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同步启动二审前调研论证、草案修改完善工作,至此进行工作交接。

  交接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条例草案一审前调研论证、草案修改情况,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审中聚焦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了汇报说明。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将严格按照我市立法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面分析研判一审意见建议,结合上位法规定与曲靖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实际,紧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扎实开展立法听证、实地调研等工作,进一步组织修改完善,适时提请第二次审议,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任务。